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委员会发文
建教协企[2008]002号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班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拟定于2008年度,举办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年底。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上课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8日---2008年2月28日
2.北京上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上课时间:3月1日至3月8日
3.外地学员视报名情况待定,当地组织够50人,可去当地开班。
四.相关费用标准
各项费用共计3800元。(含报名费,课本费,培训费,证书费)
注:凡是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的学员,可获得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专业委员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结业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通用。
五.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事考试中心西侧莲花苑2号楼1门1203室
联系电话:010-63956637 133668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