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可选资金监管机构运作
时间:2007年12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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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我认为赵女士不妨尝试将购房款交于资金监管机构。首先我向读者介绍一下,近期建设部、央行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针对眼下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各种问题作了规范,与交易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公司息息相关。该《通知》中最大的亮点则是对资金监管的规定。
首先,该通知对于交易保证机构的资格、交易资金支付,及交易款权属作了规定。交易保证机构必须是不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交易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根据合同约定来划转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公司将不直接接触任何交易款项,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房地产经纪市场的规范和交易当事人的利益。
其次,该《通知》规范了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开设和资金划转。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设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该专用帐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所有交易资金都由该专用帐户支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且对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资金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会严肃查处。由此,交易方的资金不会进入经纪公司账户,房地产经纪公司无法再挪用客户资金,这就更近一步地保护交易当事人的交易安全。
因此,如果赵女士对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诚信度不够放心的话,不妨可以尝试利用资金监管机制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买卖双方同意这样的交易支付方式,可以把这方面的内容写入合同,经纪公司对此也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律师提示
当然,目前资金监管办理相对复杂,办理周期可能较长,市民可以通过自己的需要来选择交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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