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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慎防“阴阳价” 违者可能承担5倍罚款

时间:2008年04月07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

满堂红、中原地产、合富置业等中介公司表示,在二手房买卖中,为了避税,有的买卖双方使用“阴阳价”,即上报给房产交易中心的是一个较低的价位,实际成交的是一个较高的价位,以此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满堂红营运中心法务主任龙慧珠表示,使用“阴阳价”,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而且可能后患无穷。首先,当该套房子准备再次出售时,个人所得税的额度会因此增大。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度,是按照最新一次的成交价,减去上次的成交价来计算,所以,如果上次的成交价定得太低,就会导致两次之间的成交价的差额变大,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也相应增加。实际上,买进这套二手房时“省”下的税费,在卖出这套二手房时,就要再全部“补”上,甚至交得更多。

据中介介绍,有的买家认为:反正我这套房子5年后才会出售,到时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对此,龙慧珠表示,很多买家不知道,5年后这套二手房出售时,要不交个人所得税,还得满足另一个条件:该套二手房是业主的唯一住房。而实际符合这一条件的业主很少,所以即使5年后转手,还是要交个人所得税。

其次,使用“阴阳价”还存在被罚款的风险。龙慧珠提醒说,现在国税部门和房管部门都加大了对偷税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房产交易中心对每个地段都有个评估价,这个均价是根据该路段的房屋整体价格情况定出的均价,如果二手房买卖中,上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评估价,房管局就会认为不实,将按照应交税费额度的5倍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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