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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消费券用不明条款蒙骗顾客

时间:2007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浏览

  消费者王先生前段时间曾在某酒店的一次消费返券活动中,获赠了三张价值共计为84元的消费券(有效期一个月)。2007年5月13日,当王先生持消费券到该酒店消费时,酒店的工作人员却说:今天是母亲节,属于特殊推广日,消费券不能使用。王先生很气愤,于5月14日投诉到了克拉玛依区消费者协会。

    消协人员仔细查看了消费券,发现消费券上确实标有“特殊推广日不能消费”的字样,但并没有说明什么样的日子属于特殊推广日。消协认为,这种告知对消费者来说无任何意义,因为消费者对“特殊推广日”并不知情,只是为酒店日后能够随意搪塞消费者埋伏笔。在调解过程中,消协人员严厉指出了酒店的错误。经调解,酒店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延长了王先生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并取消了所有消费券中的上述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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