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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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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高级研修班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4楼
  • 电 话: 020-3873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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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 编:
  • 网 站:

培训机构: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
课程说明:
课程背景: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实行,新会计准则不仅理念先进、体系完整,而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新准则的实行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将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考验,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表示,国资委将督促中央企业分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力争在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新准则需要新思维!
为配合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委员会、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和部委新会计准则的推行工作,暨南大学会计系和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依托自身会计学的学科优势和行业专业背景,整合“政策制定者+专业精英+会计专家”,组成实力强大,理论结合实际的杰出师资团队,专为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精心设计针对新会计准则的高级研修课程。
课程收益:
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并掌握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熟悉新会计准则的体系;
评估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
培训对象:
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经理;
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负责人;
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
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
证书颁发:
颁发广东省财政厅“新会计准则培训”结业证书,其学分计入会计后续教育积分。
讲师团队:
政策制定者+专业精英+会计专家;
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著名券商研究所等;
来自财政部会计司、暨南大学会计系、财政部科研所等。
顾问团队:
王 华教授:暨南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国际会计准则研究专家,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常务理事、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顾问和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
宋献中教授:暨南大学原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规划处处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财务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全国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培训大纲:
基本准则
新3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介绍
新旧准则使用衔接
新会计准则下的税收筹划
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资本运营与财务战略
战略经营绩效评价
备注: 欢迎企业洽谈内部团体培训,培训费另议。
上课地点:广州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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