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位于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甲级写字楼,租用了近七百平方米的办公楼。拥有一流办公环境、设备完善,采用事务所软件国际先进管理理念进行事务所管理,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工作环境,为胜伦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我们是一间由司法部及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其中包括各个法律业务领域的专家,这是胜伦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向客户提供不同领域及多层次法律服务的前提。
胜伦精英参加《物权法》学习期间与王利明教授合影,胜伦律师洞悉“个人执业联合体”式合伙体制的弊端;胜伦律师深知单打独斗式个人执业的缺陷;胜伦律师了解客户对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渴求。胜伦律师致力于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培养忠诚的客户;胜伦律师实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胜伦律师讲求“资源整合,团队合作”。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胜伦制定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并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1、是案件收结审批制度,确保律师不私下收案、不超律师执业范围收案;
2、是建立主协办律师制度,每件案件必须配有一名主办律师和一名以上的协办律师共同办理,重大案件建立项目小组承办;
3、是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利用集体的智慧和团队的力量;
4、是办案过程控制,通过建立科学的程序控制,对整个办案过程进行监控;
5、是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对律师办案质量进行反馈;
6、是案卷归档制度,通过规定必备的归档内容,对办案质量进行反向控制。
我们为建立和培养一支令客户可以信赖的高素质律师队伍,长期以来一直为所有律师提供专业培训。制定并实施完善的人才选拔及用人机制使胜伦的所有律师真正与胜伦融为一体,并在胜伦律师当中建立了有效的团队合作精神。胜伦律师在工作中充分合作,精益求精,充分投入,为客户寻求真正具有建设性的方案,运用胜伦的全部资源为胜伦的每一位客户竭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公司法类法律业务; 金融及银行法律业务;劳动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民事诉讼及仲裁业务;外商投资法律业务;刑事法律服务;境内外投资服务;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注销、收购、兼并等业务。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东侧4楼
传真:020-8333 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