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我们的前身是经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岭南会计师事务所(1987年3月),归属于广州市财政局,是广州市财政局旗下的事业单位。
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在整广州地区已颇有盛名,很具规模与实力。我们的办公场所面积达1,200平方米的,拥有配有图书资料室、电化教学室、设备先进的档案室、电脑室等配套设施;而且还拥有电脑联网系统、集团电话、数码影像机、文字扫描机、高速印刷机、承办业务专用的汽车等一系列先进的办公设备,实现了装备现代化,为员工提供了舒适的办公环境。
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已成为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中国税务咨询协会首届理事会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会员。
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和中国主要城市的会计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建立了着密切的信息和业务联系,还与香港及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合作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前任秘书长丁平准先生曾到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视察,作了“独立、客观、公正,争创全国、全球一流”的题词,鞭策着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协助国内客户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协助国外客户了解中国,走向中国,立足中国是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策略。
岭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岭南税务师事务所,依法为客户提供各类会计公正、税务公正、资产评估服务,维护投资者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支持,确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执业质量,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投保了1000万元职业保险,维护公司和客户利益。
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十楼
公司详情
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
- 地 址: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
- 电 话: 020-83808566
- 手 机: 暂无
- 传 真: 020-83808574
- 邮 编: 510060
- 网 站: www.lncpa.com